外交部发言人在第12届菲律宾发表《南中国海仲裁案》中关于菲律宾9年的声明回答了记者的问题。发言人说,中国在“南中国海仲裁案”中的地位总是很明显,“决定”是一份非法,不当和非结合文件。中国不接受或承认所谓的“统治”,也不接受基于“决策”的任何主张和行动。 1。违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。菲律宾单方面发起“仲裁”,而没有实现预先完全交流意见的必要依据,违反了中国和菲律宾达成的关于和平规范误解和沟通的误解,这违反了洪水规定的规定公益应为协议应为协议应为协议,应协议应为协议应为协议,应是协议,应遵守协议,“禁止的遗物”。2。海上划分问题。中国的“仲裁庭”已团结一致,是一种在公约中作为一方的争议的方式。和大洲。适合公约的规定。